下定前门店销售明确口头承诺定金随时可退。 本人为香港居民,不熟悉内地购车规则,完全信任门店销售承诺才进行付款。本次订车重点事实(无任何违约)1.全程设有签署任何购车合同、电子协议、无任何本人签字文件 按照汽车销售规范,车行必须提供订车协议,但本店全程规避签约,属于不规范经营。2.我苦等整整一个月,门店全程无车、无进度、无交车、无通知是门店无法履约、无法交车在先,我才申请退订,我不存在任何违约。门店恶意不退定金真实原因首任销售离职后,接手销售态度恶劣(語氣中要挾就算找消委局也沒用,態度差說我傲嬌!(以上可以查看聊天記錄截圖)、全盘否认过往承诺。聊天记录中有谈及是可以退款的,但前提是未决定贷款手续,那就是他承认当中有说过可以退款的,但是后面所解释的附加条件未决定贷款手续从来没有说过!另外的是我们贷款手续也没有确定,所以他所说的不退款是不成立的。但是他还是不退款。(以上可以查看聊天記錄截圖)经了解,该订单定金与销售个人佣金挂钩,门店为保住内部提成收益,刻意卡死消费者退款。门店违规操作本店私自提前分账锁单,恶意关闭比亚迪官方48小时自助退款通道,强行让消费者无法自主退订。【重大欺诈:门店前后两套谎言、虚假陈述欺骗消费者】1.门店对外维权渠道回复:订单被厂家锁单、店内无权退款,必须厂家取消2.我亲自向比亚迪厂家核实:该笔2000元定金 早已全部拨付至4S店账户,资金在店内,不在厂家证明门店对外说辞完全是虚假借口,刻意欺骗消费者、欺骗监管。3.更离谱:门店销售私下微信回复我时完全没有提过厂家锁单一事 反而用「契约精神」「需要我提供别家优惠证据」「公司制度不退」为由耍赖拒绝退款。同一笔退款,门店两套完全矛盾的说辞,属于典型欺骗消费者。4.门店还虚报:声称多次致电我 本人从未收到任何门店来电,属于不实报备。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不得设置霸王条款、不得限制消费者合法退订权利;商家无法履约在先,应当全额退还消费者款项。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經銷商向消費者銷售汽車,應當簽訂銷售合同。 所以買 新車、收訂金但完全不安排簽訂任何銷售/訂車協議,屬於違反這份規章,主管單位(商務部門)可以責令改正、警告或罰款。 维权经过本人已通过比亚迪400,厂家不作为、门店无视、摆烂不处理。本人诉求完全合理我:无合同、无违约、等车一月无车、销售承诺可退 门店:虚假承诺、违规锁单、前后谎话、扣押消费者定金、为保佣金拒退维权诉求1.立刻全额退还本人定金 2000元2.针对门店虚假说辞、欺骗消费者、违规锁闭退款通道、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官方核查整改(所有证据: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厂家回复、销售微信聊天记录均可全部提供)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