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购买长安欧尚车辆,车辆尚在原厂三包质保期。车辆右前大灯壳体开裂、内部进水,现已发展到大灯无法点亮,故障加重,大灯无撞击磕碰、无改装。 我已向4S店提交质保申请,门店上报厂家后,厂家仅口头判定不属于质量问题,拒绝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以及鉴定依据。 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保期内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厂家应当免费更换;厂家主张人为损坏拒保,不能仅凭口头结论,需要出具盖章检测报告。 诉求:1.要求厂家履行三包义务,免费更换右前大灯总成;2.如果厂家认定是外力人为损坏,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写明开裂成因与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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