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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宋Ultra虚假宣传闪充二代技术

投诉编号:【1798660】 投诉时间:2026-10-12 22:17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宋Ultra 投诉车型:2026款 EV 710KM 超越型

比亚迪在发布会、官方宣传材料突出宣传闪充二代技术,宣称9分钟完成充电,但全程未主动、显著告知消费者:该充电速度高度依赖场站储能柜容量,储能柜电量不足时,无法达到宣传的9分钟充电效果。该限制条件是决定能否实现宣传充电速度的核心关键条件,直接影响购车决策。经营者仅展示理想工况下的最佳数据,刻意隐瞒重大限制性前提,属于片面宣传、未充分披露关键信息,足以对普通消费者造成误导,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依据:1.《广告法》第4条、第28条:广告不得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对商品性能的限制性条件,应当清晰显著披露,隐瞒足以影响购买判断的限定条件,属于引人误解。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负有全面、真实披露信息义务。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不得对商品性能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本人购车后,多次实测闪充场站,最快仅22分钟,始终无法达到宣传9分钟水平。经核实,根源就是场站储能柜容量不足。厂家宣传只展示最优理想场景,没有把这个硬性前提向购车人充分说明,误导我基于闪充宣传购买车辆。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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