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车辆在3年质保期内,我多次向4S店、厂家反馈该内饰异味质量缺陷问题。但厂家与4S店始终消极推诿,每次答复均为“闻不到味道”,仅简单建议多通风,拒绝现场排查异味来源、拒绝专业空气质量检测、拒绝提供实质性维修方案,长期不予解决,拒不承认车辆存在材料质量缺陷,特别是夏天高温天气塑料臭味和皮革臭味更明显,就是不处理。法律依据:1.《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十条:质量问题,是指家用汽车产品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或者明示的质量状况,或者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车辆内饰材料持续释放刺鼻有害物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要求,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包修期内厂家负有免费排查、维修整改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五条: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消除危险。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不能存在危害人身健康的缺陷。维权诉求:案涉车辆内饰材料长期释放刺激性有毒挥发物,持续危害驾乘人员身体健康;质保期内我反复投诉,厂家、4S店拒不履行三包维修义务,长期拖延不作为。现坚决要求厂家办理退车,退还购车款项。请车质网转交厂家,督促厂家正式书面回复,积极协商处理,不要再以“通风即可”敷衍消费者。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杭州创星瑞4S店反馈:已及时联系客户邀约进站处理。具体车辆问题,会积极排查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