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比亚迪首任车主,购车时随车赠送充电桩2年免费基础安装权益,权益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权益有效期内,小区物业配电设施未完善,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施工条件,供电无法接入,客观上无法提交安装申请,并非本人主观不愿安装或主动放弃权益。物业于2026本人为比亚迪首任车主,购车时随车赠送充电桩2年免费基础安装权益,权益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权益有效期内,小区物业配电设施未完善,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施工条件,供电无法接入,客观上无法提交安装申请,并非本人主观不愿安装或主动放弃权益。物业于2026年10月10日微信通知配电设施施工完成,方可申请充电桩安装,本人准备提交申请时,查询APP发现免费安装权益已经过期。购车时销售未显著提示该权益存在2年有效期,APP、短信均未收到权益到期预警提醒,厂家未尽充分提示告知义务。依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应当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诉求:恳请厂家特批恢复充电桩免费基础安装权益;若无法全额恢复,协商折中方案,例如免费提供充电桩本体,安装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可提供物业微信通知配电完工截图,恳请厂家安排专人对接核实处理。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