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购车定金10000元。签约前,销售告知半个月即可提车,基于该承诺我方才签订定购协议。直至9月27日,门店仍无法交付车辆。9月30日,门店负责该订单工作人员致电与我沟通,表示可以办理定金退款,提出退款15天到账;我方希望7日内退款,双方仅对退款到账时间存在分歧,对于解除订单、办理退款事宜双方无异议。门店工作人员同时告知,退款流程期间,我方可以另行购买其他车辆。本次通话我方告知对方正在录音,对方知情。2026年10月7日,本人至门店沟通退款事宜。门店负责人先是告知车辆在仓库,我方申请现场验车被拒;之后又改口称车辆在厂家仓库。民警到场后,门店负责人称车辆可以提车,我方要求现场出示车辆,门店负责人以休息日不能办理临牌为由,无法现场展示车辆,后续又说车在嘉兴。门店负责人表示定金款项已经交给厂家,无钱退还。沟通过程中,门店负责人表述:“海宁市委书记是我兄弟”,该对话我有现场录音留存。依据双方签订的《车辆定购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第3条:卖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自9月27日起,我多次拨打上汽名爵厂家400客服电话,明确提出退款诉求,要求厂家督促经销商退还10000元定金,同时要求退还在名爵APP上支付的2000元,但始终没有得到有效回复。现本人明确:无论车辆后续是否到店,不再提取该车辆。门店拒不退款、多次推诿,现向厂家与平台投诉,恳请介入协调。诉求:督促嘉兴和铭汽车有限公司(海宁名爵门店)全额退还购车定金10000元;上汽名爵厂家退还在名爵APP支付的2000元;上汽名爵厂家监督经销商妥善处理本次订单退款纠纷。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