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9月23日在智己APP支付购车预付款2000元,订单号:SO327454514391213,完成锁单。目前车辆虽预分配车架号,但尚未正式排产、未交付,双方没有签订正式购车合同。锁单前,销售告知可以退款,且APP页面没有以醒目加粗弹窗、单独勾选确认的方式充分提示告知“锁单后预付款不予退还”,该锁单不退属于商家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民法典》496、497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条款属于无效霸王条款。我已联系温州龙湾智己门店销售申请退款,门店表示销售无退款审批权限,仅可向领导反馈,门店反馈结果为不予退款,仅提议预付款保留账户用于后续购车,该方案我不接受。我咨询过智己其他门店销售,同类型锁单、未排产订单是可以提交退款申请的,说明厂家内部存在可协商退款的处理口径,并非完全不可退。沟通过程中门店服务态度欠佳,明知存在可申请退款的通道却拒不处理。诉求:全额原路退还购车预付款2000元。
智己汽车厂家回复:您好,已安排当地交付服务中心与您联系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