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为首任车主,在河南新乡购买奇瑞艾瑞泽8,购车两年仅行驶6000余公里,使用频率极低。厂家终身质保协议强制要求每6个月进店保养,否则直接取消终身质保。该格式条款未区分车辆实际使用强度,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该条款存在争议。现申请个案协商:针对低里程车辆,将终身质保保养周期调整为一年或一万公里(以先到为准)。本人在此期间无脱保意愿,诉求是合理调整周期,请厂家予以协商处理,勿单方面取消首任车主终身质保权益。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非常感谢客户提供的宝贵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会完整记录下来反馈给公司。您提供的建议和意见也是我们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的动力,我们会加以重视对待的。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