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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唐新能源车辆防冻液配件标识不清

投诉编号:【1786750】 投诉时间:2026-09-28 12:18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唐新能源 投诉车型:2018款 DM 2.0T 全时四驱 智联创享型 7座 国V

本人系2018款比亚迪唐DM车主。近期因车辆冷却液问题,发现比亚迪厂家在配件供应和技术指导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已对车辆高压系统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现正式投诉如下:一、核心问题原厂配件执行标准错误,存在系统性误导:比亚迪4S店售后系统及原厂配件目录中,为唐DM车型分配的防冻液执行的是GB29743.1-2022(燃油汽车发动机冷却液标准),该标准未对电导率做任何限制,电导率远高于新能源汽车高压回路安全阈值,严禁用于混动车型的电机电控回路。厂家将燃油车标准冷却液作为唐DM的原厂配件投放市场,属于严重的配件标识不清和技术指导错误。缺乏明确警示,导致第三方维修厂误操作:比亚迪作为生产者,未在《用户手册》、原厂配件包装或售后系统中,以醒目方式标明“唐DM电机电控回路必须使用符合GB29743.2标准的低电导率新能源专用冷却液,严禁使用GB29743.1标准产品“。正是由于厂家未提供清晰的技术区分和警示,导致具备新能源维修资质的第三方维修厂(鲁班薪能)也误将燃油车标准冷却液加入本人车辆的电机电控回路,造成高压短路安全隐患。售后推诿,拒不纠正:本人就此问题多次与比亚迪官方客服及4S店沟通,厂家始终以“按系统配件供应“为由敷衍,拒不承认配件标准错误,也未出具任何书面技术说明,导致车主无论去4S店还是第三方维修厂,均面临加错液的安全风险。二、法律与标准依据GB29743.2-2025《机动车冷却液第2部分:电动汽车冷却液》明确规定:电动汽车及具有独立热管理回路的混合动力汽车,冷却液电导率新品须≤100μS/cm(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厂家有义务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和配件信息,确保维修服务安全合规。三、正式诉求责令比亚迪立即更正4S店售后系统的配件数据,停止向市场投放易引起误导的燃油车标准(GB29743.1)冷却液用于唐DM车型的高压回路。要求比亚迪官方出具针对2018款唐DM电机电控回路的书面技术说明,明确该回路必须使用的冷却液标准(GB29743.2)及原厂配件型号,并加盖公章。要求比亚迪官方售后以合理价格向车主提供符合新国标的正确冷却液,消除因厂家配件标识不清带来的安全隐患。就本次投诉给出书面回复,明确处理方案和时间节点。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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