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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秦PLUS经销商出售库存车 希望换车

投诉编号:【1785344】 投诉时间:2026-09-26 17:59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秦PLUS 投诉车型:2026款 DM-i 128KM 进取型

本人于2026年9月23日购买一辆比亚迪秦PLUS。现就4S店隐瞒库存车事实、销售涉嫌消费欺诈一事进行投诉。一、基本事实:隐瞒库存11个月,诱导交钱 购车当天上午,销售未让我看车,直接催促我交了钱。随后带我看车时,朋友提醒我查看车辆铭牌,发现该车生产年月为“2025年11月”,距购车时已库存近11个月。我当场提出质疑并要求换一辆近期新车,但销售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以“有油卡”等话术继续诱导我交了保险并开具了发票。目前车辆未上牌、未签购车合同、未完成交付。二、核心证据:销售微信自曝“神逻辑”,涉嫌欺诈 在我提出质疑后,销售通过微信发长文对我进行误导(已截图留存)。她声称:1.“生产年份儿什么都不代表,只是代表它一个出厂日期而已”; 2.“没有人看咱这个车的生产年份儿,知道吧?”; 3.“咱们这个车,他开票,都是以开票日期给你享受质保……都是从今天开始给你往后先享受质保”; 4.“这个车长锈啊,是很正常的……新车有锈是最正常不过了”; 5.在我明确要求“换辆近期的车”时,销售回复“手续都办完了,换车应该是换不了了”。销售故意混淆“质保起算日”与“车辆物理出厂日期”,试图用虚假话术掩盖库存车真相,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三、维权进展:4S店态度强硬,各方推诿 本人发现真相后,多次与4S店协商,对方态度强硬,明确表示“坚决不退钱”。随后我拨打比亚迪厂家客服(400-830-3666)、12315(市场监管局表示无“库存车”定义,推给商务局)及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目前仍在等待回复。四、法律依据与坚决态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销售不仅隐瞒库存事实,还用虚假话术误导我,已构成欺诈。我的诉求底线: 车辆未上牌、未交付,我坚决拒绝提车。我只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保险退保损失。如果4S店继续推诿,我将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一赔三”。恳请平台介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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