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10日向门店支付1000元购车意向金。销售通过微信发送预先拟定的意向约定,约定该意向金用于申请车辆落地底价,约定:价格达不到预期可全额退款;谈妥底价后意向金转为在该门店购车抵扣款,我在微信回复确认。商家后续成功申请到约定底价。本人仅因距离较远,选择同品牌其他奇瑞授权门店购车,没有放弃购买奇瑞车辆,不存在恶意套取底价行为。我与该门店没有签订正式车辆买卖合同,未锁定车辆车架号,没有约定交车时间,不存在定金担保对应的购车主合同。门店单方面主张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强行扣留1000元拒绝退款。 该微信协议属于商家提前写好的格式条款,其中“谈妥底价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不予退还”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经销商权利的条款;发送条款时商家没有加粗、单独提示该重大风险,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不退条款应属无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经营者的权利,该门店强制要求必须在本店购车,否则没收意向金,侵害我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恳请奇瑞厂家介入协调,督促经销商全额退还1000元意向金。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已反馈我司云南兴生瑞4S店及时联系客户核实处理。具体问题,会积极核实处理。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