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9 日,本人在比亚迪官方授权商超店购买比亚迪元 UP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一台,厂牌型号:比亚迪牌 BYD6433SBEV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9 日。双方达成购车合意,车辆总价款 87000 元(包干),约定本人支付首付款 24893.45 元(含保险费 5559.45 元),剩余 58700 元办理车辆贷款。本人已足额支付首付款及贷款合计 83593.45 元,仅剩余车辆增值税未支付。签署合同时门店明确承诺,车辆交付后一周内交付车辆合格证,并协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及上牌手续。本人已于 9 月 9 日接收车辆,但门店未按期交付合格证,也未履行代办上牌义务。本人后续多次联系对接人员无果,发现该门店已撤空停业,工作人员明确无法交付合格证,负责人失联无法取得联系。车辆至今无合格证,无法证明车辆出厂质量合格,现要求厂家协助出具合规车辆合格证,若原车判定质量不合格,请厂家重新补发全新合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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