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1年购买长安奔奔电车,2025年1月里程10786公里时因动力电池严重衰减,在4S店质保更换电池包,当时门店告知更换的为原厂全新电池包。2026年5月发现更换后的电池包续航再次严重衰减,仅剩原有续航三分之一。同年9月到4S店检测,告知电池包内部6个模组损坏,因车辆已超出质保期,维修更换需要自费。该电池包仅使用一年多,行驶三万多公里就出现续航严重衰减故障,本人严重怀疑当年质保更换时4S店提供的是存在质量缺陷或者翻新电池包,存在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诉求:核查本次更换电池包的配件来源,检测电池模组故障原因,妥善处理电池故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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