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在店里时,销售明确口头承诺:”交了订金后,如果不要车,订金是可以退的”——是基于他这个承诺,我才同意交钱。第二,当晚我老婆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给他,”订金”,他也回复”已收到1万订金”。第三,转账不超过24小时,我老婆就明确告诉他车子不要了、要求退还订金。销售先说钱在财务、要跟领导沟通,沟通完之后说公司不肯退、领导不退。第四,我老婆在微信追问他”当初是不是说订金可退”,他一开始否认,还改口说”只承诺过1000元诚意金可退”;我老婆再三强调,他才最终承认:离店前确实说过”交订金后不要车就能退订金”。第五,现在他承认能退,但一直踢皮球,说公司不退、领导不退、钱在财务,“销售说”没有逼我下订金”,是想把不退的责任推给我。但我是在他当面承诺”订金可退”之后才交的钱,他的承诺是我交钱的前提;现在他不认、反悔不退,这就是误导消费者。至于”有没有强迫”,跟”该不该退”是两回事——我自愿交钱,不等于放弃”可退”的承诺,所以”没强迫我”不能成为他不退的理由。“我认为:销售在店里的口头承诺属职务行为,对公司有约束力;转账写的是”订金”不是”定金”,双方没约定定金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应当退还。销售先否认后承认、前后矛盾,属误导消费者、虚假承诺、不诚信经营。诉求:要求4S店全额退还订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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