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5000元。销售口头答应约定赠送:脚垫、贴膜、充电桩、便携式充电枪、三次基础保养。后期商家玩文字游戏,声称充电桩已经包含充电枪,拒绝兑现便携式充电枪承诺。签订协议时,恶意漏把便携式充电枪未写进去,存在诱导我方签订协议,协议中“乙方不履行协议,定金不予退还”属于格式条款。销售人员没有口头提示,合同文字也没有加粗标红醒目提醒,直接催促本人签字。经销商未履行约定,存在诱导签约行为。我方反映后经过商量后销售口头答应增加送便携式充电枪。后在8月28日曾要求我方去提车,签订订车协议时候销售口头答应新车是7月份生产的,我方在7.27日也向销售确认过是否是7月的车,销售也确定是7月份的车(有微信聊天记录),但到7月28日我方去提车时候,销售并未按提车流程进行提车,而是优先叫我方去银行办理贷款合同,我方强行要求需要验车完毕再办理,后经验车后,发现并不是像销售承诺7月份生产的车而是4月份生产的车。我方要求销售解释说明,销售口头解释说这是7月份拉过来的车自己也不清楚,而并非7月生产的车,与我方玩起文字游戏,后经协商过后销售答应三天后给我答复什么时候有7月份的车,但过了一周后销售并没有主动联系我给我答复。我曾主动发消息给销售确认时间,销售一直拖拖拉拉,不给我准确时间,发消息也是爱搭不理,总是以忽悠的态度对待我,现在也距离我订车时间17天了,任然没有任何答复。我方对该销售已产生了信任危机本人诉求:要求4s在三天之内给我答复提车时间,提车时间不要超过一周,若不能按要求完成,我方要求4S店退还定金5000元,请厂家介入协调处理,请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我。若厂家沟通无果,我方将会以诱导,格式条款,欺诈消费者,未履行协议约定起诉该经销商。若走起了司法程序我方会要求,双倍返还我方定金,并在12315进行投诉,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车质网各个平台进行投诉。麻烦厂家给我沟通答复,谢谢。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东阳旭翔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