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2024年9月25日,我妻子前往内江奔驰4S店看车,期间门店销售多次督促我方需在9月底前完成购车,方可享受最大力度购车优惠。10月1日,我妻子在自贡奔驰门店交付购车定金,同时已跟进购车贷款相关事宜。内江奔驰销售得知该情况后,自10月3日起多次邀约我们到店看车,并微信承诺本店购车优惠一定会优于自贡门店,以此引导我们退掉自贡定金,选择在内江本店购车。2024年10月7日,我方到内江奔驰4S店洽谈购车事宜,原本意向选购GLC260L豪华版。洽谈过程中,销售主动引导我们选择动感型车型,并告知可加价8000元升级前排座椅通风加热、无钥匙进入等豪华配置,同时赠送2A、2B保养各两次。在沟通付款方式时,销售明确表示分期购车整体总价低于全款购车,相关沟通内容可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佐证。同时销售口头承诺,办理分期贷款、满2年提前结清总利息不到一万元。该承诺虽无书面单据,但可通过自贡奔驰门店询问贷款优惠情况微信沟通记录作为印证。我们基于销售给出的优惠政策、配置升级及利息承诺,确定分期购车方案,并退掉自贡门店的购车意向及定金。当日,我们与内江奔驰4S店签署《特殊价格申请表》,门店同时告知优惠力度较大,购车价款需对外保密,随后我们支付10000元购车定金,并敲定11000元加装套餐,套餐包含前排座椅通风加热、无钥匙进入、车载香氛、全车膜、脚垫及尾箱垫。近期我计划为车辆加装氛围灯,咨询成都专业第三方改装商家后才得知,车辆的全套加装配置均为第三方副厂改装件,并非奔驰原厂配件。在购车洽谈、签约、缴费的全部环节中,销售从未主动告知该加装配件为副厂产品,也未告知副厂改装存在的相关安全隐患与质保风险。2024年10月9日,我们主动向销售提出更换2025款车型的需求,销售告知2025款车型优惠政策、厂家考核任务已全部取消,劝说我们放弃新款,继续选购2024款车型,并加速督促我方办理提车手续。2024年10月10日,销售反复催促,本人妻子独自前往门店办理提车手续。当日门店办理流程节奏极快,全程不到一小时便催促我们完成所有手续。近期我计划办理两年分期提前结清业务,核对账单后发现,车辆分期两年实际总利息高达20000元,与销售当初承诺的不足万元利息差距极大,以及现在才发现出厂时间为2024年4月,到我签订合同的期间为库存车。购车近两年以来,均由妻子按月正常还款,未细致核对每月本金与利息明细,直至近期准备提前还款才发现问题。以上内容均依据我方回忆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整理。在本次整理投诉资料、梳理购车留档材料过程中,我发现手中未留存到本次购车的购车合同及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综合全程购车经历,我方认为,门店销售为尽快售出库存车辆,利用我妻子汽车专业知识欠缺、真心喜爱并充分信任奔驰品牌的心理,加之本人当时工作繁忙,未能全程参与购车把关的客观情况,未完整、如实告知车辆库存车况、加装配件属性、贷款真实成本等关键购车信息,导致我方在信息不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订车与购车,整体购车体验极差。目前可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购车合同、付款凭证、车辆铭牌照片、贷款还款明细等材料佐证。二、本人诉求1、恳请奔驰官方对本次购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核实;2、要求内江奔驰4S店针对本次销售过程中涉嫌涉嫌引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告知不完整、沟通不严谨等问题等的问题,开展内部自查与整改;3、针对门店隐瞒副厂加装配件信息、贷款利息承诺与实际不符、未主动告知车辆长期库存车况等问题,恳请奔驰官方督促门店主动与我方对接,给出合理的官方解释及妥善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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