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领克10EM?P车主,车辆属于官方备案激光雷达缺陷召回批次。车辆无碰撞、无改装、无涉水,出现原厂激光雷达硬件故障,行驶过程智驾功能异常失效,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属于零部件批量制造缺陷问题。厂家实施召回仅提供免费更换激光雷达硬件,不提供任何补偿。激光雷达是本车高阶智驾核心卖点硬件,更换雷达需要拆解车顶内饰,新车拆装存在顶棚异响、密封漏水等次生风险,车辆维保档案也会留下核心部件更换记录,造成车辆客观贬值损失;同时到店维修会产生我个人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影响车辆正常使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厂家召回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召回产生的必要开支,且召回不能免除厂家应当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同批次部分车主可获得相应补偿,对我们无补偿属于区别对待,无法接受。现正式提出诉求:1.?完成激光雷达召回更换,施工务必规范,杜绝拆装带来异响、漏水等次生故障;?2.?针对本次批量质量缺陷,给予合理补偿(领克积分/保养/整车质保),保证后续因为过了整车质保后出现故障导致大额维修费用。?3.?激光雷达及整套智驾感知硬件给予专项延长质保,规避后续再次出现同类故障的维修风险;?4.?请登记本次诉求工单号,3个工作日内安排厂家专员联系我给出明确答复,不要仅由门店敷衍回复。如得不到合理解决方案,我将同步向车质网、12315、市场监管总局缺陷召回平台提交投诉维权。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