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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i3第三方延保误导销售 虚假承诺

投诉编号:【1743062】 投诉时间:2026-08-12 15:34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i3 投诉车型:2022款 eDrive 35 L

购买宝马i3车辆。提车当天,店内一名身穿宝马制服、自称延保专员的工作人员向我推销车辆延长保修服务,明确宣称该产品为宝马官方原厂延保。签订合同时,本人发现签约主体为上海利真汽车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当场提出疑问。销售员明确答复称“整车都在保”“悬挂就是行驶系统所包含的”“你放心好了”,并强调这是宝马4S店提供的官方服务。身处宝马授权4S店经营场所,本人基于对宝马品牌及4S店的信任,当场支付了延保费用(金额7698元)。近期本人车辆3年原厂质保即将到期,本人联系4S店确认延保使用事宜时,4S店售后人员明确告知“空气悬挂不在保范围内”。本人查阅合同后发现,销售员此前口头承诺的“整车质保”“空气悬挂在保”等内容在合同中均无体现。本人将当初的承诺微信截图发给4S店处理人员,对方承认“合同没有,但销售口头承诺了”,并称“涉及欺诈要问清楚”。此后本人拨打宝马官方400客服热线核实,确认上海利真汽车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宝马旗下部门,该延保仅为第三方商业延保,并非宝马官方原厂延保,无法录入宝马厂家官方质保系统。事发后,本人与4S店及上海利真沟通,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还延保费用。4S店以“销售员已离职”“与利真已不合作”为由推诿,并让本人自行联系利真投诉。利真方面亦未给出解决方案。双方相互推诿,拒绝退款。截至今日,本人从未进行任何车辆维修理赔,从未实际使用过该延保的任何服务。延保服务尚未生效。核心事实(证据充分)1.冒充官方:销售员在宝马4S店内,穿宝马制服,以“官方延保”名义推销,实际为第三方产品2.虚假承诺:销售员王雨微信明确承诺“整车在保”“空气悬挂在保”,但合同实际不包含3.4S店承认误导:4S店处理人看过截图后承认“合同没有,但销售承诺了”,并自认“涉及欺诈”4.未使用服务:延保尚未生效,本人从未理赔5.相互推诿:4S店以“销售离职”“与利真不合作”为由,让本人自行联系第三方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事项以法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发生效力(销售员王雨的承诺即为4S店的承诺)投诉诉求1.解除本人与宝马4S店/上海利真汽车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延保服务合同2.全额退还延保服务费7698元3.如4S店继续推诿,本人将依法主张退一赔三4.督促宝马厂家监管授权经销商,整治门店默许第三方冒充官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销售乱象证据清单1.销售员承诺“整车在保”“你放心好了”的微信聊天截图2.4S店售后确认“空悬不在保”的聊天记录3.4S店处理人承认“合同没有但销售承诺了”并称“涉及欺诈”的文字记录4.延保合同及付款凭证5.宝马官方确认该延保非官方产品的核实记录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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