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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安AION S Plus中创新航电池故障

投诉编号:【1717088】 投诉时间:2026-07-14 19:08 投诉品牌:埃安 投诉车系:AION S Plus 投诉车型:2023款 70 乐享版 磷酸铁锂

2023年8月15日在店购置车辆,2026年6月14日正常行驶车辆突然断电失速,险些造成交通事故! 1.2023年10月23日本人在贵门店办理《三电延保【限赔10万】汽车延长保修服务合同》,办理分期并支付首付款、按期偿还分期款项,完整履行缴费义务。 2.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仅宣传该延保可赔付三电故障保5年50万公里最高10万元,未逐条向本人讲解合同全部免责、拒赔、限制性条款,未告知必须全程在授权店保养、外部维修不予理赔、批量质量缺陷不赔付等核心风险内容;合同末尾《签约提示》确认页本人未签字,延保公司无任何证据证明已履行法定提示、解释说明义务。 3.案涉车辆出现三电系统故障后,本人已将车辆拖至4s门店检修,截至今日,车辆滞留门店已满31天。期间本人多次拨打400反馈问题,400只是记录并无任何回复解决方案。多次主动催促检测、维修事宜,4s始终以正在和延保公司协商推诿拖延,未出具正式检修报告、未落实维修方案,长期扣押车辆导致本人无代步车辆使用,产生大额交通代步损失。 4s店和延保公司以合同内部格式条款为由拒绝履行延保维修义务,该行为无法律依据,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本延保合同属于商家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所有免除、减轻服务商责任、限制本人理赔权利的条款,贵司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并向本人作出明确说明;未提示、未说明的免责条款,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全面、真实告知服务全部限制、风险,刻意隐瞒关键拒赔规则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无权据此拒绝提供约定服务。 现本人要求:1.立即对车辆三电故障开展完整检测,出具加盖门店公章的故障检测报告,按照延保合同约定免费完成三电系统维修,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拒赔。 2.全额承担车辆滞留门店31天期间本人产生的代步交通费用和误工费!

埃安厂家回复:感谢您选择埃安,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会安排当地经销店核实处理,后续您有疑问拨打埃安客服专线:400-188-3333,或者通过埃安APP专属服务群跟我们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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