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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福克斯事故维修质量差 使用非原厂件

投诉编号:【1710221】 投诉时间:2026-07-07 01:17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2款 1.8 自动 经典时尚型 三厢

本人车辆为福特福克斯2012款1.8自动经典时尚,于1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为无责方,由对方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车辆送至品牌授权4S店维修。门店最初告知需春节后调件维修,却于2月14日突然通知我提车,承诺全车均使用原厂配件,车辆跑长途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2月24日,我办理完上牌手续后检查车辆,发现多处维修故障:支架固定件未安装、气门室存在机油渗漏、保险杠支架与大灯连接处使用木螺丝紧固、水箱上盖螺丝安装不到位、冷却液卡扣装配不到位,车辆因此多次进厂返修。 2月27日,门店再次通知我接车,承诺已全部更换原厂配件,并通过微信发送结算单据,我完成9496元维修费用结算,2月28日保险公司同步完成财务结算。当日我上路试车,当场发现大灯晃动、车辆行驶方向跑偏,随即前往第三方修理厂举升检测,查出多处施工质量问题:车辆线束直接用绳子捆绑固定、保险杠支架使用木螺丝紧固,并用水箱前盖板遮挡维修瑕疵,大灯及配套支架均为次品配件。 2月维修开始至3月5日晚间交车,车辆累计返修7次。3月5日门店通知我提车,告知所有配件均已更换为全新原厂件。3月6日,我驾车上线年检,发现大灯依旧松动晃动,经仔细核查确认,门店并未更换原厂新件,仅对保险杠支架木螺丝位置喷漆遮盖缺陷,刻意隐瞒维修问题,谎称完成全部配件更换并强行交付车辆。 后续经第三方修理厂全面查验,确认门店存在多处严重违规维修问题:第一,先结账后采购配件,属于虚假维修。我多次要求出示全部配件进货台账,门店以内部资料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完整单据,且禁止我拍照留存。仅防撞梁进料单由门店领导出示,我现场留存的入库记录显示,配件入库时间为3月24日。结合门店公示的配件明细,线束盒、保险杠支架、大灯等核心安全配件入库时间分别为3月1日、3月9日、3月18日、3月24日,所有配件均在我结账收车后才完成采购入库,交车时配件尚未到店,并未实际完成配件更换施工。第二,维修人员翻新旧配件,通过喷漆遮盖破损位置,以翻新旧件冒充原厂全新配件交付使用。第三,维修人员暴力施工,使用大锤敲击引擎盖卡扣调试灯光、硬砸车牌固定螺丝,造成车身钣金错位、车辆密封不严,车辆首次雨天行驶即出现机舱大面积进水,最终车辆直接达到全损标准。第四,维修结算单据私自冒用本人签名,预留虚假手机号,伪造车辆交车手续。 同时,保险公司设置不合理理赔条件,硬性要求我先过户变卖车辆残值,待4S店收到残值款项后,才赔付车辆全损赔款,导致我无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无法申领15000元国家报废补贴。 我已多次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所有工单均被草草办结,相关部门未上门核查门店配件台账与施工记录。现恳请厂家开展专项稽查,调取门店全部维修档案,严查维修欺诈行为,协调保险公司打通车辆报废理赔通道。本次事故维修存在理赔时间倒挂问题,4S店与保险公司存在联合骗保重大嫌疑,恳请依法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注:车辆大灯装配间隙过大,大灯及支架为副厂次品件,车辆行驶时大灯明显晃动的相关视频无法上传,可后续补充提交。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福特汽车已收到,已协调武汉福九通经销商积极处理,我们将密切跟进处理过程。您也可以拨打福特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0031111了解处理进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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