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2年向被投诉方购买小鹏P7480N新能源汽车,车辆全程在广东省内城市道路正常家用行驶,无涉水记录、无腐蚀性环境接触史、无底盘外力撞击损伤,所有保养均在小鹏官方授权门店完成,记录完整可查。当前车辆使用4年,行驶里程41000余公里,仍在厂家承诺的5年/12万公里整车质保期内,同时享有厂家官方授予的10年/20万公里质保权益。2026年4月,本人到店进行常规保养时,经门店工作人员检查确认,车辆左右两侧后轮后轴出现明显锈蚀。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该情况可向厂家申请质保维修,让本人等待审批结果。历经两个多月等待,被投诉方于2026年6月24日转达厂家结论:仅口头认定后轴生锈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保修,未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技术判定依据及生锈原因说明。后续厂家工作人员致电本人,明确表示拒绝出具官方检测报告,要求本人自行自费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直接将举证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本人认为:后轴属于车辆底盘核心承载传动部件,不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列明的易损耗零部件清单内,理应纳入整车质保范围。厂家作出的质保承诺严于国家法定标准,依法应当严格履行。车辆在正常使用、规范保养的前提下,核心结构件仅4年就出现明显锈蚀,属于产品防腐工艺不达标、存在质量缺陷的表现,维修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厂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且拒不出具书面判定依据、要求消费者自费检测,属于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维权负担的违法行为,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第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投诉诉求要求被投诉方对车辆后轴生锈问题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检测报告及责任判定说明,明确生锈具体原因。要求按照整车质保政策,对生锈后轴进行免费除锈防腐维修或部件更换,承担全部零部件及工时费用。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本人联系,给出明确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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