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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博越L新车漆面瑕疵 隐瞒PDI检测

投诉编号:【1689804】 投诉时间:2026-06-16 17:55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博越L 投诉车型:2025款 第四代 1.5TD DCT 山河

投诉4S店合同违约、恶意损伤车漆、隐瞒PDI检测、售瑕疵车等销售欺诈、侵犯知情权等违法行为 本人于2026年4月24日与佛山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购车合同,购买全新吉利2025第四代博越L山河版汽车,合同明确约定:三个月内新车,无瑕疵、非展车。 4月30日提车时,当场发现三处瑕疵:两处2厘米黄色印记(疑似果酱或鸟粪长期腐蚀所致),一处主驾后排车门缝漆面瑕疵。销售口头承诺可抛光处理,但等待近两个半小时未见安排,本人因需接小孩先行提车。 5月10日洗车时发现,全车共有6处相同颜色、相同成因的黄色印记及1处喷漆工艺瑕疵,合计7处。汽修店师傅判断,此类渗透进车漆的腐蚀印记至少需一个月以上形成,明显是交付前即已存在的漆面深层损伤。5月11日回店处理时,销售使用化学清洁剂和砂纸在2处瑕疵上用力擦拭,造成两处瑕疵附近各出现5-8厘米磨花区域,漆面被擦薄露底发黑,清漆层及色漆层已被破坏,属结构性损伤,需重新喷漆方可修复。销售起初矢口否认,待本人表示将报警调取监控后,才被迫承认。 此外,提车至今从未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PDI检测报告。事后仅出示一份无公章、无客户签字、手写字迹明显新鲜的检查表,且拒绝拍摄(本人已设法保留照片),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事发后本人多次通过厂家400投诉,仅给出“两副油漆加两次保养“的方案,与损失严重不对等,态度敷衍,无人主动联系协商 已构成合同违约:交付车辆存在7处交付前即已存在的瑕疵,处理过程中又造成2处漆面实质性损伤,必须重新喷漆,原厂漆不可逆损毁,二手车交易直接贬值。这不是瑕疵是事故,车辆已不符合新车交付标准 以上所述全程有视频、录音、图片、书面证据佐证 本人诉求: 1要求更换同款同配置全新无瑕疵车辆,承担新车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2若不更换车辆,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承担全部修复费用,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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