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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智行问界M9销售违规诱导订车

投诉编号:【1679887】 投诉时间:2026-06-08 12:59 投诉品牌:AITO 问界 投诉车系:问界M9 投诉车型:2026款 纯电 Max+版 5座

投诉内容:本人于2026年5月30日晚,由丈夫(张先生)代操作支付1万元定金锁单问界新款M9,购车人为本人。销售存在虚假承诺大客户积分、明知本人作为实际购车人全程不同意该交易等严重违规行为。订单建立在虚假承诺和恶意引导之上。一、销售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1.虚假承诺大客户积分:5月30日试驾当晚20点,销售明确承诺购车有大客户积分30000,并要求提供公司全称核查后回复确认。且以大客户积分“6月1号就没了”为由,催促张先生于22点下单(大定),声称没想好还可以有24小时犹豫期可以思考配置,且未事前提及如犹豫期内取消会丧失小定优惠。但5月31日17点,销售才发内部晨会记录及通知告知:新M9从5月27日上市起即不参加该积分活动。也就是说,销售承诺及确认积分时,该活动根本不存在。2.明知购车人不同意,仍诱导代操作:5月31日凌晨,张先生在微信中明确告知销售“老婆不愿意配合”,主动询问取消订单。销售从那一刻起就知悉本人作为实际购车人不同意此交易,但销售从未建议取消订单,反而指导张先生“提供社保+结婚证”、“用你的名义做贷款预审”、“提车还有一个月,等老婆消消气再商量”,全程教唆张先生绕过本人意愿,继续以本人名义完成订单。3.利用24小时犹豫期制造两难陷阱:张先生在犹豫期内主动提及取消订单,销售反复以“小定优惠”“大客户积分”为由,利用损失厌恶心理引导其维持订单。同时,由于过晚被告知大客户积分权益不存在,极大压缩了消费者重新评估及思考的时间。销售利用犹豫期的特殊规则和信息不对称,恶意设计“两难陷阱”,从根本上剥夺了消费者在“犹豫期”内真正自主、无成本反悔的权利。“犹豫期”本应是消费者的冷静保障,却被恶意利用成了“胁迫”工具。二、销售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及规定:1.《民法典》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第500条的解读,销售人员在合同订立前的磋商阶段,负有如实告知、审慎核查的先合同义务。该销售的行为在缔约过程中已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缔约相对方受有损害,且销售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2.《民法典》第14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消费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销售在5月30日晚促成张先生点击“下单”的那一刻,已经完成了“虚假承诺”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2条(诚实信用原则):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销售明知消费者意愿仍强行促成交易,该行为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原则。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15条(身份核实义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销售明知本人不配合、不同意,仍指导张先生“调社保”、用本人的名义下单,主观故意绕过了对消费者本人的身份核实。三、诉求:1.取消旧订单(已休眠未排产)、全额退还订金,保留小定优惠权益(5000元意向金抵10000元尾款),支持本人按真实意愿重新下单。2.赔偿因销售缔约过失所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失(大客户积分30000或对应的价值)。四、证据: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含销售虚假承诺积分、要求提供公司全称、承认本人不愿意配合、指导用丈夫社保及结婚证、催促确认订单、内部通知截图证明M9从5月27日起不参加积分活动等),订单截图,可随时提供。

AITO问界厂家回复:赛力斯高度重视您反馈的问题,现已安排专人跟进处理,如需协助可拨打服务热线4000089999或联系当地营销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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