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我出售了一辆长安悦翔V7,市场价约13500元。4S店收车后以1万元直接抵扣车价,并将剩余3500元以维修基金形式充入我的账户。现我的宝马车已售出,无法使用账户内资金。我要求4S店退还该款项,但4S店要求我自行赠送或转卖。此非消费者义务,我要求4S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还预付的服务费用。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您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