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城区低速行驶时发生碰撞行人的事故,过程中怀疑车辆自动紧急制动(AEB)系统未正常工作或未达到应有性能。事故发生后,厂家派人到现场拷贝了车辆数据,随后仅口头告知我“车辆没有问题”,并解释称:“由于我在车辆发出警告前,将方向盘转动超过了180度,导致AEB功能自动退出。”对此结论我完全不认可。为核实事实,我多次要求厂家提供基于EDR(事件数据记录器)的关键时间节点数据,包括:1.我开始转动方向盘的具体时间点; 2.AEB功能退出的具体时间点; 3.碰撞发生的具体时间点。同时,我要求厂家就事故原因出具一份正式、书面的技术报告或结论说明。然而,厂家至今仅通过电话或口头形式反复强调“车辆没问题”,始终拒绝提供任何EDR数据、时间节点证据或书面报告。投诉诉求:1.要求厂家提供事故相关的完整EDR数据及关键时间点分析; 2.要求厂家出具正式书面报告,对AEB功能是否正常、退出时机是否合理作出技术说明; 3.若确认AEB存在性能不达标或功能缺陷,要求厂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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