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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萨斯ES购车支付定金经销商未退还

投诉编号:【1662205】 投诉时间:2026-05-22 14:45 投诉品牌:雷克萨斯 投诉车系:雷克萨斯ES 投诉车型:2025款 200 臻享版

投诉内容:本人系购车合同签约人家属(女儿),全程参与本次购车沟通及交易协商,目前受购车人委托代为反馈并处理本次消费纠纷。本人及家人于2026年5月1日在线下湖州购车,并于沟通过程中支付10000元定金、签订购车合同。于2026年5月4日向厂家了解政策情况发现存在重大差异,故2026年5月5日与湖州兴瑞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沟通至今仍无果。现因双方对于交易核心条件存在重大理解差异,且相关重要条件在支付定金前未被明确说明,故申请协调解除交易并退还定金。具体情况如下:一、在前期沟通过程中,4S店销售人员一直向本人及家人表示:如果想获得厂家5000元补贴,无论是报废还是置换,都需要将旧车交由4S店处理,这是“厂家要求”的规则。此外,在前期沟通过程中,双方也曾讨论过报废方案。销售人员当时也一直表示:即使是报废,厂家同样要求必须由店里回收处理旧车,否则将无法申请厂家补贴。因此,本人及家人当时始终理解为:如需获得厂家补贴,则旧车必须交由4S店处理。该理解也进一步影响了本人及家人后续对于交易方案及补贴方式的整体判断。基于上述说法,本人及家人才接受当前整体价格方案并支付了10000元购车定金。但是后续本人及家人自行联系厂家客服核实后得知:对于报废方案,车主实际上可以自行报废车辆,仅需提供符合国家报废要求的相关报废证明材料即可申请厂家补贴,并不存在必须由4S店回收处理车辆的要求。二、后续沟通中,4S店进一步表示:“车辆可以自行在外处理,但如果旧车不交由店里处理,则厂补拿不了。”而“即使厂家允许自行报废,4S店仍要求必须由店内收车,否则无法继续申请厂家补贴”这一点,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于交易方式、旧车处置方式、最终成交价格及是否继续签订交易的判断,属于影响消费者交易决定的重要条件。该行为甚至属于强制搭售。但在支付定金及签订购车合同前,4S店并未明确向本人及家人说明。并且,上述内容及要求在双方最终签订的购车合同中也并未进行明确约定。因此,本人及家人认为,消费者是在对交易核心条件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下支付定金,店家误导了消费者。且存在付定金前未明确说明、但后续额外增加合同中没有的要求。因此本人及家人无法继续接受当前交易方案。投诉诉求:1、解除本次购车交易;2、退还已支付的10000元购车定金。

雷克萨斯厂家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与顾客沟通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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