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常行驶,车辆突然顿挫,发动机转速拉高,丧失246偶数挡位,叫拖车拉到苏州元生4S店,检测结果说是变速箱内部电液模块故障,说只能更换,而且说车辆已经过保(4年10万公里),可三包手册上明确标明电液模块6DT25的质保时间是10年16万公里,4S店人员说宋PLUS的电液模块型号是6DT35,和三包上电液模块型号不对,三包手册上的型号不是车子使用的型号,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消费者在购车的时候会去问变速箱里面的电液模块型号?那肯定是以三包手册上的为准,现在商家以我要用车和过保为由,诱导我签字自费维修,商家利用车型配件型号标注漏洞,诱导我自行维修,违背原厂三包超长质保承诺。而且本人购车四年以来,全程保养全部都在4S店进行,并且同样的问题在本款车型上,属于大面积普遍存质在现场,这已经属于厂家的产品质量问题了。诉求:1,责令厂家配合4S店维修好本次故障并使用改良件。2,承质担本次故障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