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26日在成都4S店购买上汽大众凌渡L一台,已付清全款车辆已交付,但4S店恶意扣押车辆合格证至今拒不交付。购车时,商家故意隐瞒合格证已被抵押的关键事实,未告知无法及时交付合格证,诱骗本人完成交易;事后多次沟通,始终拖延、敷衍、拒绝提供明确交付时间,属于典型消费欺诈行为。因无合格证,车辆无法上牌、无法合法上路、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通勤与生活;同时产生临时牌照费、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维权成本等多项合理损失。上汽大众厂家监管失职,纵容经销商违规押证、欺诈消费者,投诉后长期不处理、不回访、不解决,售后形同虚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退一赔三并赔偿全部损失。正式诉求:立即无条件交付车辆合格证,并协助完成上牌;时限2026年5月14号内,超出时间,按购车款三倍金额进行惩罚性赔偿及赔偿本人全部合理经济损失(含误工费、交通费、临时牌照费、维权费用等)。对涉事4S店欺诈行为依法处罚,并公开致歉。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