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6日与上汽大众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约定购买其上汽大众品牌汽车一辆,并当日支付购车订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意向金500元(大写:伍佰元整),合计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其中500元通过微信支付交易截图确认,5000元通过转账支付。现因该司合同中费用与销售沟通存在出入,无法保障合同条款,且双方就换车事宜协商未果,导致《购车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人已明确向该司提出不再购车并要求退还订金的诉求,但该司相关工作人员拒不配合沟通,且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上述订金,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约定,需特别明确:本人支付的“订金”为预付款性质,并非具有担保效力的“定金”,且合同中无“买方不购车则订金不予退还”的相关条款。因此,本人依法享有全额退还该笔订金的权利,该司无权单方扣留款项。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