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为比亚迪秦PLUSDMi-120KM,购买3年多,行驶60600公里,在质保期内,首任车主,家用非营运,全程4S保养,2026年4月25日上车准备启动,无法行驶,仪表盘显示请检查动力系统,拨打400后,让平安保险拖车至上海比亚迪检修,4S店检测结果为电池包故障,承诺免费更换全新原厂电池包,今日下午更换完成后,新电池包仅显示21%电量,明显不符合全新电池标准,我拒绝签字,不认可此次维修结果,仅取车,并且4S店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维保内容擅自篡改真实故障,将动力系统故障改为EV功能受限,隐瞒电池质量问题,多次沟通无果,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要求:1.更换符合原厂容量标准的全新合格电池包;2.提供书面检测报告3.维保内容工单上如实写真实的故障原因4.保障车辆三电终身质保权益而不是8年/15万里5.补全维修工单并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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