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驾驶次数较少,未过保前。就出现了高位刹车灯存在雾气和水珠,但因本地4s店倒闭有两三年了,株洲最近的4s店离株洲市攸县有一百多公里,距离太远,所以无法及时就行售后检修。因为现在正值春季雨水较多,高位刹车灯里进水严重,长此以久车子迟早漏水。经查询以及本人亲自使用,该款高位刹车灯存在设计缺陷,灯罩自然开裂和容易密封不严漏水。厂家,在明知众多车友反馈该质量问题通病,却不及时召回该配件。根据通用汽车3年或10万公里的整车质保执行,本人仅有3.4万公里行程,符合这一条款。另外,此前就因为本该召回的油泵模块,迟迟未召回,导致本人车子瘫痪在路上。1、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这是最直接对应的法规。如果车企明知存在“缺陷”却隐瞒或拒不召回,就属于行政违法。2、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论问题是否构成需要召回的“缺陷”,只要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车企和销售方都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车辆使用年限已超整车质保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