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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900送充电桩及免费安装服务承诺不兑现

投诉编号:【1638268】 投诉时间:2026-04-24 19:58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900 投诉车型:2025款 2.0T Ultra 6座

关于领克汽车未履行充电桩安装承诺及涉嫌虚假宣传的投诉一、购车背景本人于2025年4月在成都天府领克(成都慧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定领克900车型,并于2025年5月底完成提车。二、事实经过在购车下定及提车期间,领克官方各类宣传物料均明确承诺“赠送充电桩及1年内免费安装服务“。基于对该宣传的信任,本人当时因尚未具备安装条件,故未立即关注具体兑换流程。在此期间,4S店及销售人员亦未以任何形式提醒:需在领克APP内于90天(3个月)内完成兑换券的兑换操作。2026年4月22日,本人具备安装条件后联系4S店咨询安装事宜,方被告知兑换券已过期失效。此后,本人多次沟通维权:-联系4S店,对方称与厂家沟通无果,无法补发;-拨打领克官方400客服热线,被告知“兑换券过期系个人疏忽“,经销商及厂家均不承担责任,且拒绝进一步协商。三、普遍性问题经网络检索及车友群了解,大量领克车主遭遇同类情况,已形成多起投诉案例。部分车主通过持续沟通最终成功追回充电桩权益,这充分说明该问题并非个案,而是领克在销售环节系统性告知缺失所致。四、涉嫌违规及侵权分析1.宣传内容与实际规则严重不符:领克官方在新车上市宣传中仅强调“一年内免费安装充电桩“,对“需先兑换且兑换券有效期仅90天“这一关键限制性条款只字未提,涉嫌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已构成虚假宣传。2.未尽告知义务:作为专业汽车销售方,4S店及销售人员在交付车辆时,对影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使用规则(如兑换时限)负有明确告知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直接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合法权益。3.不合理地减轻自身责任:厂家将“90天兑换期限“作为隐藏条款,并在事后以“用户个人疏忽“为由推卸责任,属于单方面不合理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五、诉求现要求领克汽车及成都慧航4S店:立即为本人补发充电桩及免费安装服务权益,兑现购车时的明确承诺;企业当以诚信为本,而非靠文字游戏规避责任。请领克汽车正视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勿以“小字营销“伤害用户信任。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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