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4月22日,通过汽贸公司在萍乡吉利4S店订购车辆,并支付购车款共计2000元。 现因个人原因申请合理退款,遭到双方互相推诿:1.萍乡4S店表示与我无合同,拒绝退款;2.汽贸公司称款项在4S店,也拒绝退款。两家商家恶意占用消费者资金,拒不履行退款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品牌信誉。 现要求:1.立即全额退还我购车款项2000元;2.严肃处理萍乡4S店违规合作、推诿扯皮行为;3.限期给予处理回复。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