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4月5日在被投诉方比亚迪汽车海洋网线下购买汽车。购车过程中,商家以“不购买保赔服务就无法提供车辆保养”为要挟,强制要求本人花费1500元购买店内保赔服务,并承诺该费用分三年全额返还,且明确告知退费无任何附加条件。本人迫于无奈缴纳了该笔1500元费用。2026年缴费满一年后,本人向商家申请按约定返还费用,商家却单方面变更承诺,要求本人必须在该店内续交车险方可返还对应费用。本人对此不予认同后,商家又提出2026年费用可先行返还,但2027年-2028年的费用返还仍需以在店内续保为前提,拒不履行当初无附加条件退费的承诺。被投诉方的上述行为,以车辆保养为要挟强制消费者购买服务,后续单方面违约、擅自增设退费条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具体违反以下法律法规: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被投诉方以不提供保养为要挟,强制本人购买保赔服务,限制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同时在后续退费中擅自增设条件,违反了当初“无附加条件退费”的真实承诺,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实施)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选择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被投诉方以保养服务为要挟强制搭售保赔服务,属于变相强制消费的违规行为。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被投诉方将保赔服务与车辆保养绑定,属于典型的强制搭售行为,后续又将续保条件与退费绑定,附加了不合理交易条件。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也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被投诉方将保赔服务与保养、续保强制绑定,严重违反了该规定。现恳请督促商家立即退还1500元费用、取消不合理绑定、保障本人保养权益不受影响,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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