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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5系经销商未检查座椅通风故障

投诉编号:【1630928】 投诉时间:2026-04-16 00:46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5系 投诉车型:2023款 改款 530Li 尊享型 M运动套装

我于2023年2月在福建省泉州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五系轿车,车辆享有三年质保期,至2026年2月14日到期。 2026年2月2日,即车辆出保前,我主动将车送至该4S店进行“全车大检查”,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当时因天气凉爽,未使用座椅通风功能,4S店在检查后也未告知该功能存在任何问题。 2026年4月,天气转热,我首次开启座椅通风功能时,发现座椅会出现异常振动。我立即将车开回4S店进行检测。4S店初步判断,问题可能是座椅塌陷导致与通风电机接触,进而产生异响及震动,需要拆解座椅进一步确认。但店方以“车辆已出保”为由,表示即使是检查也需要收取1600元工时费,拒绝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我的观点与依据: 故障属于质量问题,非易损件:我的车辆至今仅行驶4万公里,车况良好。座椅通风系统并非易损件或消耗件,正常使用三年就出现故障,属于典型的产品质量问题。 4S店存在检测疏忽:我在质保期内主动到店进行“全车大检查”,4S店作为专业服务机构,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测。未能发现座椅通风这一明显功能性故障,是其检测流程存在疏漏的直接体现。 参考类似案例:近期福州一位宝马X3车主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其车辆在延保到期前到店检测,4S店同样未能查出发动机脚垫问题,导致出保后故障显现。最终在媒体介入下,4S店承认应优化检修流程并解决了问题。这证明了此类“保内漏检”的情况并非个例,且责任方应为4S店。 4S店因自身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记录故障,导致消费者错失保修机会,此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瑕疵争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店方无法证明该故障是出保后新发生的人为损坏,且出保前检查存在疏忽,应当推定为此前遗留的质量问题,予以免费保修。 投诉诉求:要求对座椅通风振动故障进行免费检查并免费维修(含所有工时费与材料费)。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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