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福州比亚迪4S店购车过程中,销售全程刻意隐瞒车辆真实信息,仅以“车辆到库时间”等无关时间点进行误导,拒不告知关键的车辆出厂/生产日期。 具体经过是3月15日该店的销售向我承诺车子是生产日期为25年10月份的到库现车,3月18日签完购车合同后销售才告知我没有现车等调拨到库,3月25日给车子开好发票,接着引导我缴税,买保险,贷款,上牌等,直到3月30日才给我看机动车登记证书,才发现这车子的出厂日期是2025年7月16日,考虑到后续用车安全与体验,我拒绝提车,申请换一辆生产日期新一点的车。销售在电话里以车子已上牌、不存在符合约定要求的现车为由拒绝我的更换要求。 销售在明知车辆为库存车的情况下,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诱导本人基于错误认知签订购车合同,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已构成消费欺诈。 现要求商家正视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合理处理,否则将继续通过多渠道维权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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