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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X3 4S店违规代签合同 单方面违约

投诉编号:【1619523】 投诉时间:2026-03-27 21:36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X3 投诉车型:2025款 xDrive30L 尊享型 M运动套装

1.违规代签合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本人在不知情、未到场、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销售让本人家属擅自代签本人姓名,签订案涉《汽车销售合同》,且未向本人完整告知合同内容、定金金额及法律后果。作为专业销售,明知买方是本人,却未尽到身份核验、合同告知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71条,该合同对本人自始不生效。2.以“试一下”为借口,诱本人提交贷款申请。销售告知本人“只是试一下能不能贷出来”,让本人提交相关信息,并且要求“月收入填写自己实际收入的2倍”,本人以为仅是销售所说的测试,便配合提交信息并通过了贷款申请。贷款申请通过后,销售才告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才能签订合同。本人误以为仅是测试,而非正式贷款申请,该行为属于欺诈性诱导。3.无理由要求重复支付定金。在本人家属已支付定金的情况下,销售以“系统问题”为由,要求退回原定金、让本人重新支付,该要求无正当理由,本质是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和公平交易原则。4.口头承诺与合同实际金额严重不符。原本二手车价值10000元,合同上却填写为6000元,销售给出的理由是“公司账面不能平”,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5.作出虚假承诺并恶意催促。本人明确告知销售只能抽空付款,但销售未提前告知4月补贴不能叠加的核心政策。本人向相关负责人求证后,该负责人以“政府未明确规定下月不能叠加”为由回应,后续销售又多次以“补贴额度即将用完”为由催促本人刷卡付款,该行为属于虚假承诺、恶意催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存在严重信息隐瞒。本人与销售明确约定“不邮寄身份证,以本人时间为准”,销售当时完全认可该约定,但后续仍以补贴过期为由反复催促,属于单方面违约。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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