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利4S店购车时,销售在让我签合同之前,既没有明确告知这是购车合同,也未说明所交的五千元是定金且不能退。我交完定金之后才意识到这些问题,因此要求在合同上写明销售口头承诺给我的赠品,以及保证协助我申请到区补优惠,但销售不愿意。 我投诉一次后,销售让我到店协商。我询问了其他经销商,得知两千元大客户优惠是可以叠加在谈好的裸车价上的,可这家店却说不行。而且,区补是政府打款,为什么要算在车价里面?为什么要先把钱算进购车价,然后又等着政府打款,还不愿意承诺我一定能申请到区补。销售一会儿说区补两千,一会儿又说区补三千。 图五中新的合同按照购车价67800元,去掉定金后尾款应为62800元,结果销售却跟我说交尾款还是要交64800元,这岂不是意味着合同形同虚设!在计算开票价时,销售又把两千元区补和两千元大客户优惠减去了,说开票62000元,这不就说明两千元大客户优惠是可以叠加在购车价上的吗? 此外,销售还动不动就催促我买优惠券,以优惠快要结束为由引起我的焦虑,催促我提车交尾款,整个过程毫无诚意。而且,图六中销售自己的录音笔记录显示,价格没谈好定金秒退,可他们自己说过的话却不当回事。合同对他们有利的就无所谓,对他们不利的就拿合同来威胁我。 整个买车过程中,这家店利用信息差欺骗消费者,让我的购车体验非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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