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5年12月31日提了一辆汽车。春节返乡时,发现左后轮轮胎钢丝断裂。2026年2月24日,我将旧轮胎带回相关门店,并要求其向轮胎原厂反馈该质量问题。2026年2月25日,轮胎厂依据图片出具了一份报告,结论是轮胎本身质量无问题,而是操作者使用不当所致。试问,在正常驾驶情况下何来使用不当之说?这样的报告不就是在快速撇清责任吗?他们是否对不良轮胎的相关参数进行过测试?连最基本的保质期内都无法保证其品质,至今轮胎仍存放在相关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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