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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3系延保期内前挡风玻璃漏水

投诉编号:【1604351】 投诉时间:2026-03-04 21:29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3系 投诉车型:2021款 325Li M运动套装

本人于2021年购买宝马品牌车辆,并在4S店购买《整车养车无忧PLUS》延保服务。车辆全程在4S店保养,无任何人为损坏及交通事故,前挡风玻璃出现漏水问题,前挡风玻璃漏水已造成车内进水,存在安全隐患。4S店起初以超出三包期、回避延保为由拒绝保修;确认延保有效后,又以前挡风玻璃密封胶属于橡胶类易损件为由拒保。但延保合同未明确列明前挡风玻璃密封胶为橡胶类易损件,购买时也未对该免责条款进行提示和说明。依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8条,延保合同为格式条款,未提示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对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易损件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前挡风玻璃密封胶不在法定易损件清单内,属于车身密封结构件,并非定期更换的易损件。4S店单方面扩大免责范围,违反延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现要求4S店履行延保保修责任,免费维修前挡风玻璃漏水问题。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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