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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RAV4荣放车辆无法启动 钥匙失灵

投诉编号:【1594335】 投诉时间:2026-02-07 22:02 投诉品牌:一汽丰田 投诉车系:RAV4荣放 投诉车型:2026款 2.0L 四驱 豪华版

本人提车当天就接连出现多项车辆故障,4S店服务态度极差且疑似售卖故障车,具体情况如下:第一个问题,当天5点左右,在销售小陆的带领下,由她开车载着我前往加油站给车加油,加好油后车辆虽能打着火,但无法启动前进、无法移动,小陆尝试重启多次后仍无任何改变,最后只能拨打店内技术人员前来处理,技术人员到达加油站后,经过10-20多分钟的检查、排查,车辆才得以启动,随后我们驾车返回4S店。回到4S店后,我交付增值税并办理完提车手续,返程途中,于6点10分左右在高速休息区准备上厕所,熄火下车后,发现电子钥匙无法对车辆进行锁车,期间我第一时间联系销售人员小陆,小陆仅告知我技术人员的电话,让我自行联系技术人员解决,在技术人员的电话指导下,我按照要求踩着刹车按钥匙上的电子锁,并前后拨动变速杆,反复尝试多次后仍无任何作用,车辆依旧无法上锁。最后技术人员告知我,需将车开回4S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期间,技术人员将变速杆头拆下,并用起子等工具进行拆解检查维修,拆下变速杆头后,告知我故障原因是按钮处有东西卡住,并表示下次再有类似情况,可通过摇动或拍打变速杆解决,该说法表明其无法保障今后此类故障不再发生,无法彻底解决问题。第三个问题,在经历前两次故障检查维修后,我还未将车开离4S店,就发现车机车机无法连接蓝牙,且车辆声音极小,我尝试自行调节音量,但始终无法调节音量大小,技术人员再次前来操作排查,耗时近半小时才勉强处理。第四个问题,在车辆出现第二个锁车故障后,销售人员小陆及4S店经理始终未出面现场解决问题,仅通过电话简单沟通,便让我自行将车开回4S店,交由技术人员处理,新车提车当天就问题百出,4S店却毫无责任心,服务态度极差、服务意识淡薄,完全无视消费者的困境。第五个问题,4S店在我尚未对车辆进行任何验车的情况下,就催促我签字、支付相关款项,事后我严重怀疑4S店早已知晓车辆存在故障,故意隐瞒实情、售卖故障车,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同时,结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要求,新车提车当天就出现多项质量故障,且4S店存在隐瞒故障、欺诈销售的嫌疑,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我的核心诉求:要求4S店立即为我更换一辆全新车辆,同时就其欺诈销售、服务态度恶劣、隐瞒车辆故障等行为向我作出书面道歉,并承担此次事件给我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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