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24前往小鹏汽车店咨询,一位许姓销售接待,其中有告知销售名下有旧车想申请置换补贴政策,销售只说过名下旧车在25年1.8号之前且新车和旧车在同一人名下可以领国家置换补贴,于1.25号电话里沟通好具体优惠在小鹏app里面付定金,后面销售要求锁单即可配车,答应了是26年的新车,后面到店发现是25年的车,致使新车交付不及时,30日本人在网上看到营运车辆不享受补贴微信咨询销售才得以确认,销售没有明确告知营运车辆不享受补贴这一关键信息,导致我基于错误信息做出了购车决定。这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或“误导”行为。基于享受不了国家置换补贴政策使我权益受损提出退还定金,且小鹏汽车迎宾大道店经理态度恶劣拒绝退还定金,且官方客服包庇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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