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于2025年11月6日购买的小鹏MONAM03600Mix版车辆,在行驶约一个月、2900公里时,车辆出现持续、高频的“滋滋”电流异响。故障详情如下:触发条件:异响与油门深度直接、持续相关,只要轻踩加速踏板,无论车速高低(从10km/h低速至130km/h以上高速)均会出现,车辆静止或车轮离地(如上举升机)后异响消失,证明故障源于驱动系统负载运行。检测结论:经小鹏授权售后网点检测,技术负责人口头明确告知为驱动电机存在问题,解决方案是更换整个电机总成。核心争议:当我要求售后网点出具书面检测报告或故障确认单时,遭到拒绝,此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意图掩盖故障严重性,规避三包责任。非个例证明:我朋友的同款新车(购车时间相近,行驶约900公里)出现了完全一致的故障现象,强烈指向该批次车辆可能存在共性质量缺陷。诉求:1.核心诉求:该故障属于新车核心部件(驱动电机)的严重质量缺陷,我拒绝简单的维修方案,要求小鹏汽车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优先予以换车,该车行驶里程未超过3000公里,符合包修期内核心部件故障相关处理要求。2.备选方案:如无法换车,在更换电机总成的基础上,厂家必须提供书面故障检测报告,并赔偿因本次重大维修造成的车辆贬值损失、延长质保、误工及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其中交通费补偿可参照相关规定执行。3.附加要求:要求小鹏汽车彻查此批次车辆驱动电机的潜在缺陷,排查安全隐患,保障该批次车主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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