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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S60延保未生效事故全损 要求退延保

投诉编号:【1583038】 投诉时间:2026-01-20 10:46 投诉品牌:沃尔沃亚太 投诉车系:沃尔沃S60 投诉车型:2026款 B4 智逸豪华版

2025年10月8日,在乐山某沃尔沃4S店购买一辆S60汽车,约定2025年10月13日提车。 提车当日,有工作人员来介绍汽车使用方法,随后便介绍了延保服务,主要传达:本次购买的汽车带有48V轻混系统,两三年之后极易出现问题,而更换则需要支付三四万元。这让我们很是担忧,车买了,两三年后还要面临高额零配件更换费用。我们问了价格,工作人员称提车当日优惠下来6912元,价格已是最低。我们本来买完车就没什么钱了,便说考虑一下。该工作人员又立即说,只有提车当日才是新车优惠价,提车出店就是次新车,价格更高,甚至马上翻出聊天记录给我看,称某顾客购车之后高价购买了延保服务。我和家属更焦虑了,综合考虑之下,花费6912元购买了延保。 2025年11月17日,我驾驶该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车辆全损处理。于是,我向该4S店车辆销售提出退延保,销售以这是售后问题为由推给售后人员。我立即拨打售后人员电话,对方当即告知我延保退不了。我后面又去了该店,与售后相关人员协商,对方仍以延保退不了为由拒绝退款。 昨天,我在微信上要求4S店退款,对方给出的理由是超出“7天犹豫期”不退。首先,延保有效期为2028年10月8日 - 2030年10月7日,也就是说延保未生效,退款为合理诉求。其次,销售以延保“超过7天犹豫期”为由拒绝退款属于霸王条款,购买时并未告知我们这个条款。线上沟通时,我要求提供纸质合同,4S店也拒绝提供,且电子工单推送也超过7天,导致我们并不知晓这个条款。未生效的延保,车辆已报废,退款完全属于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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