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1月7日,与销售人员微信线上接洽购买车辆。销售人员明确承诺可享受“7000元厂家补贴”,并写入合同。在其要求下,我将5万元转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备注“订金”。支付完成后,销售通过微信向本人发送购车合同和盖有被投诉方公章的公收据照片,但上述合同及收据均未由本人签字确认。期间说一直在申请厂补,并没有给我开票,然而,1月13日,对方单方面通知补贴无法兑现,构成违约。我要求解除约定并退款,对方却以“车已预订”为由拒绝,并威胁依据我未签字的合同中不公平的“没收”订金条款扣款。声称要么接受他们单方面提出的“再优惠3500元”方案,要么想投诉就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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