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本人在黄冈一家荣威4S店看荣威RX5 PLUS 2025款车型。看车期间,该店销售称目前活动优惠力度极大且有现车,马上就要恢复原价,以此诱惑本人谈价。经商定,车辆落地价为80000元,但因价格需请示老板,所以要收取500元意向金,说是用于给老板询价,若价格谈不下来,意向金可退。最后确定该车以80000元的价格落地。谈完价格后,该店销售又称这是限时优惠价,让本人再交4500元,和之前的500元一起当作预付款,可抵扣购车款,并承诺若不想买可退。还表示如果不交这笔钱,后面再买就要恢复原价,且只退4500元,500元意向金不退。于是,本人便与该店销售签订了购车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该销售一直极力对本人进行诱导,夸大并灌输该车的优点,干扰本人精力,也未说明有马上锁单且5000元无法退还的情况。直到签完合同,本人才发现合同中他们将交的预付款写成了定金。之后,本人多次向该销售申请退还这5000元,该销售却以5000元为定金且已锁单为由拒绝退还,还威胁本人要么提车,要么换车型,要么5000元就被没收,甚至称除了该店没人敢卖车给本人。目前,本人的诉求是解除购车合同,返还定金。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