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2月7日,在品牌官方直播活动引导下,前往当地4S店订购一辆“2026年款XT5铂金版”汽车。销售顾问在洽谈中多次明确承诺所需车辆为“26款”、“无现车”、“订车周期需20-30天”。基于此承诺及对销售的信任,本人在品牌抖音直播间购买5000元订金膨胀券并在官方小程序下单,后与其签订购车合同。该销售在后续试图要求本人交纳更多金额作为担保,被我方拒绝后作罢。然而,仅一周后(12月15日),销售便通知提车。本人查验发现,所提供车辆的车架号第十位为“S”,根据行业通用规则,确认为2025年款,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面对质疑,销售及店方拒不承认交付错误,始终以“25款与26款配置相同”的荒谬理由进行搪塞,企图将“年份欺诈”偷换为“配置讨论”。本投诉的核心并非车辆配置,而是经销商系统性的不诚信销售行为:1.虚构信息,诱导消费:谎称“无现车需订制”,刻意营造车辆为按订单生产的紧俏新款假象,实则仅耗费1周时间就可交付,且交付车辆为25年款车型。2.隐瞒事实,构成欺诈:在整个销售流程中,从未以任何形式告知该车为2025年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负有提供商品真实、全面信息的法定义务。与销售沟通过程中,对方主动表示由于配置一样,他们在日常销售中统称为26款,一直如此销售,且无法交付26年款车型,因为根本没有该年款现车,此沟通内容有录音为证。经销商故意隐瞒车辆年款这一关键信息,导致本人作出错误购买决定,已涉嫌构成消费欺诈。3.偷换概念,拒不认错:在事实确凿(车架号可查)的情况下,经销商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用“配置相同”的话术混淆视听,态度恶劣。这完全漠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有权为自己所选择的特定型号、年款支付对价,任何经营者无权擅自替换。4.品牌厂商不作为:在本人投诉至厂商后,厂商表示会帮助协商沟通,并称对4S店有考核,但销售在得知投诉后,仅来电沟通一次且态度傲慢,厂商后续无任何反馈,完全不作为。本人怀疑品牌方默认模糊年款宣传,一边告知消费者现售均为26年款车,实则纵容4S店以“统称26款”方式营销,欺骗消费者。证据摘要:1.与销售明确沟通“26款”、“订车”的微信/录音记录。2.支付定金凭证。3.车辆车架号照片及查询结果截图(铁证,证明为2025款)。投诉诉求:1.要求该品牌4S店立即终止欺诈销售行为,并就其恶意隐瞒车辆信息、虚假承诺的行为公开致歉。2. 要求无条件解除购车合同,全额退还定金人民币5000元。3.要求品牌方介入,对此授权经销商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整顿其销售体系,杜绝此类欺诈消费者的事件再次发生。此投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车质网作为权威的汽车消费者投诉服务平台,恳请贵平台予以重视并协助督促解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肃清汽车销售市场的不良风气。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