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2月12日在上汽名爵体验中心签订《新车定购确认书》,明确定购名爵7优雅版(白色车身、绿色内饰,车辆生产年份不超过半年)。当日,本人支付定金5000元,有支付凭证及定购确认书为证。签约后,该店销售人员来电告知,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生产年份不超过半年的白色车型,仅能提供库存一年以上的白色车,同时要求本人更换其他颜色车辆。本人明确拒绝此要求,并提出退还定金,却遭销售人员直接拒绝。经销商拒不按合同履约、拒绝退还定金的行为,已构成明显违约,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定金罚则,属于单方违约,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诉求如下:要求该4S店退还5000元定金;涉事方就违约及拒不退定金的行为向本人道歉;上汽名爵厂家对旗下经销商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给出处理结果。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