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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奥迪A8 销售欺诈签合同后涨价

投诉编号:【1564629】 投诉时间:2025-12-23 18:38 投诉品牌:奥迪(进口) 投诉车系:奥迪A8 投诉车型:2024款 A8L 50 TFSI quattro 臻选型

拒绝履约,仍未解决、未退款!!每次都是立刻回复已解决,却无任何人联系,行为非常恶劣!希望车质网不要关闭此投诉。我于2025年11月30日在深圳奥迪4S店,与该店签订了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预订合同》,并支付了20,000元订金。合同内明确写出了车辆总价、分期付款的条件,以及价格所包含的服务项目。之后,销售以价格太低为由,拒绝按合同售卖车辆给我。而且,若要购买合同内写明的服务项目,需进行削减,同时车辆总价需涨价13,000元,才肯将车辆卖给我。我拒绝接受涨价,坚持要求按双方已签字的合同继续执行购车事宜,但销售坚持无法按合同进行售卖,且表示只能把订金退还给我。我没有接受这个方案。我想要投诉以下3个事情:1.条款违法:合同规定“除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不予退订”。该条款单方面免除了经营者在自身违约(如本次涨价)情况下应承担的退款及赔偿责任,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2.概念混淆:合同将款项写作“订金”,但结合上述“不予退订”条款,意在模糊“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区别,在纠纷时规避“定金罚则”,意图侵吞消费者预付款,加重消费者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类似利用“订金”条款侵害消费者的行为,在宁波等地已有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先例。3.威胁打压维权:在我合法合理利用社交媒体记录维权过程时,对方销售以报警为由,电话威胁并打压我合理维权的渠道,后又用微信聊天记录发送报警回执,持续打压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而且,销售方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退还订金,并赔偿我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已缴纳的20,000元订金,因经营者单方面违约,自缴纳当天被扣押至今所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2.后续若在其他地方购买同款车辆,需以高于合同价格购买的风险,这部分差额也需要补足。

奥迪(进口)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已在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向用户解释国家三包法及厂家售后政策,对用户遇到的问题会竭诚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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