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领克汽车厂家/售后服务中心的正式函告:本人于近期购买的领克10EM-P车型,在提车不足两个月内,即发现后备厢存在严重漏水问题。经4S店检查确认,该问题属于车辆出厂工艺缺陷。然而,贵方在处理过程中,将本应属于“质量故障维修”的行为,单方面定义为“技术服务升级”,此种试图回避、淡化产品核心质量责任的表述,本人完全无法接受,并深感失望。针对此事件,本人提出以下明确且合理的要求:公开透明,说明根本原因:要求贵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详细地说明该批次车辆后备厢漏水的具体技术原因、缺陷部位,并提供本次维修所使用的技术方案说明及修复后的质量验证报告。彻底修复,提供可靠保障:本次维修不应仅仅是简单的“打胶”处理。要求贵方确保修复方案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承诺修复后不再出现同类漏水现象。此外,必须对因漏水可能已造成的或潜在的损害(如备胎舱积水、线束接口受潮、内饰衬板霉变风险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估,并出具报告。合理补偿,弥补车主损失:新车即因出厂缺陷进行涉及后保险杠、尾灯拆解的维修,严重影响了车辆价值、本人用车体验及心理安全感。贵方除完成修复外,必须就此质量缺陷提供额外的、合理的补偿方案(例如,延长相关部件的质保期限、提供代步车或交通补贴、赠送实质性保养服务等)。端正态度,正式致歉:要求贵方就“技术服务升级”这一误导性、不尊重消费者的不当表述,向本人及所有受此问题影响的车主,作出正式的、书面的道歉。这关乎一个品牌对消费者的基本尊重与诚信。作为领克品牌的车主,我原本对产品抱有很高期待,但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严重损害了我的信任。望贵方正视自身产品质量问题,以负责任的态度,尽快就上述要求给予正面、实质性的答复与解决方案。若无法得到满意处理,本人将保留通过所有合法途径(包括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媒体曝光、寻求法律咨询等)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领克厂家回复:2025/12/24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